近年来,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在全球范围内引发广泛关注,其背后的“挖矿”行为也从最初的极客圈小众活动,逐渐演变成一场席卷全球的算力竞赛,随着虚拟货币挖矿带来的能源消耗、金融风险、环境污染等问题日益凸显,我国政府对其监管态度也经历了从默许到规范,再到明确禁止的严厉转变,特别是自2021年9月国家发改委等十部门联合发布《关于进一步虚拟货币挖矿和交易活动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以来,虚拟货币挖矿活动被明确列为淘汰类产业,属于“非法金融活动”的范畴,一旦涉及虚拟货币挖矿,究竟会面临怎样的法律后果?其违法量刑标准又该如何界定?本文将结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司法实践,对此进行详细解读。
虚拟货币挖矿为何违法?—— 法律定性的基石
要理解虚拟货币挖矿的违法性及量刑标准,首先需明确其法律定性,根据《通知》精神,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具有以下危害性,因而被禁止:
- 消耗大量能源,不符合我国“双碳”目标:虚拟货币挖矿属于高耗能行业,尤其在我国部分地区曾出现“挖矿”企业无序发展,消耗大量能源,加剧碳排放,与我国碳达峰、碳中和的战略目标背道而驰。
- 扰乱金融秩序,滋生金融风险: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偿性,其价格波动剧烈,投机炒作盛行,容易引发金融风险,危害国家金融安全,挖矿作为虚拟货币发行和流通的基础环节,其本质是支持了这种非法金融活动。
- 助长非法交易,为洗钱等犯罪提供温床:虚拟货币的匿名性使其成为非法资金流动、洗钱、逃税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工具。
- 存在安全隐患,影响社会稳定:部分“挖矿”活动利用非法手段获取电力,存在盗窃电力、破坏电力设施等安全隐患;相关交易平台和矿机的炒作也容易引发社会纠纷。
基于上述原因,《通知》明确指出,虚拟货币挖矿活动“浪费资源、污染环境、落后生产力”,要“坚决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挖矿活动”,将其列为淘汰类产业,严禁任何新增产能,并要求现有挖矿项目“全面清退”。
虚拟货币挖矿可能触犯的罪名及量刑标准
虽然《通知》本身并非刑事法律条文,但它为司法机关打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提供了政策依据,在实践中,组织、领导或参与虚拟货币挖矿,如果情节严重,可能触犯我国《刑法》中的以下罪名,具体量刑标准需根据行为性质、情节严重程度、造成的后果等因素综合判定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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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法经营罪
- 法律依据:《刑法》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,违反国家规定,从事非法经营活动,扰乱市场秩序,情节严重的,构成非法经营罪。
- 适用情形:这是目前打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中最可能适用的罪名,如果行为人未经许可,擅自设立矿场,或者以挖矿名义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,且经营数额较大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,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即可构成本罪,明知他人利用虚拟货币挖矿违法犯罪,仍为其提供场地、电力、技术支持等,并从中牟利的,可能被认定为非法经营罪的共犯。
- 量刑标准:
- 情节严重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;
- 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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破坏电力设备罪
